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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幕交易剛出鐵規兩機構「頂風作案」

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5月18日發文明確了 「操縱證券市場和內幕交易的立案追訴標準」(以下簡稱立案標準);5月19日,正當市場熱議這一標準時,宏達股份(600331,前收盤價13.61元)逆市漲停,且放出巨量;5月20日,宏達股份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,前日的漲停和神秘的巨量成了疑問。

公開交易信息顯示,5月19日大舉買進宏達股份的主力中有兩家機構。週五,《人民日報》經濟版頭條文章對停牌前逆市買入宏達股份的機構行為提出了質疑。

立案標準剛出台,就有機構跨入 「警戒線」。目前市場關注的焦點是:這會否成為新標準後的首例立案追訴案件?

回放:停牌前機構大買

就像是早有設計的 「對台戲」,5月18日公安部發佈的「立案標準」還在各大媒體和市場人士間熱烈討論和「消化」著,宏達股份19日盤中就來了一個「突襲」漲停。當晚,該公司發佈公告稱,因有重大資產重組,20日起停牌。

19日搭上末班車的投資者笑了,誰都知道「重大資產重組」對於二級市場意味著什麼。

然而,19日的交易席位也清楚地顯示,有兩家機構在這個敏感時刻大舉買入宏達股份,當日成交的第一和第五買入席位都被機構佔據,合計投入資金1.18億元,相當於宏達股份當天成交總額6.76億元的17.46%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宏達股份19日的成交放出了巨量,如果參照此前一周的平均日成交量1.64億元,兩家機構19日的買入金額已超過宏達股份平日總成交的70%。

如此巧合,不禁令人生疑。《人民日報》週五在經濟版頭條報道了這一「巧合」事件,質疑宏達股份重大資產重組的消息可能提前洩露給機構。

根據立案標準,「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、單位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、單位,在涉及證券的發行,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,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,或者明示、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的,證券交易金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,或者獲利,避免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上的,將給予立案追訴。」

《人民日報》指出,從宏達股份當天的交易情況看,很可能有資金提前獲得了內幕信息,並且發生證券交易金額50萬元以上的可能性也非常大。

分析:大買理由不充分

兩機構為何要大舉買入宏達股份?是根據自身的價值判斷嗎?至少從公開信息中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找不到有說服力的理由。

5月19日,大盤盤中大幅震盪,收盤下跌近7個點,宏達股份所屬的有色金屬板塊也只有不足一半的個股翻紅,且大多是微幅上漲,更多的股票是大幅下跌,完全看不出機構集體看好的跡象。

另一方面,記者查閱機構近期對有色金屬行業的評級報告,發現大多數報告給予的是「中性」評級,而關於宏達股份的研究報告,更是以「中性」、「觀望」居多。如華泰聯合證券4月底就認為,宏達股份整體業績的提升仍需時日。天相投顧則稱,宏達股份鋅項目的進展仍具有不確定性。

如果不是提前得知資產重組這一內幕信息,在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宏達股份基本面有大改善的情況下,兩機構的大舉進入實在是蹊蹺。

此外,5月19日宏達股份漲停當天,一機構還賣出了4528.12萬元,相較而言,進行買入操作的兩家機構嫌疑更大。

後續:或為新標準「祭旗」

在《人民日報》的關注下,有市場人士稱,機構在宏達股份上扯眼球的「表演」,發生時間剛好在新標準發佈後第一天,很可能成為立案標準發佈後的追訴首例,因為這個時候被相關部門立案調查,正好展示新規頒發的威懾力。

事實上,上市公司重大事項公佈前日股價大漲,在二級市場上並不鮮見。

大同證券策略研究員稱,股價上漲對投資者而言是好事情,誰都不去追究消息的提前洩露,而且目前的A股市場靠內幕消息炒股的大有人在。「不過,立案標準頒布後,不管是投資者進行投訴,還是監管部門進行監督調查,都有了比較明確的標準。50萬元的立案門檻,對於機構而言,很容易『一不小心』就超過了。」該研究員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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